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工作日时间报名,6月12日12点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东段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准予毕业的证明,但须在考察环节之前提交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退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红底、蓝底均可),填写《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应于通知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1、退伍军人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和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的可享受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以上3个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政审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学历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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