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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二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人才项目引进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3-01-03

三门峡是1957年随着万里黄河第一坝——三门峡大坝建设而崛起的一座新兴工业城市,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资源富集、风景秀美,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大天鹅之乡、首届《魅力中国城》“十佳魅力城市”、2017中国年度文化影响力城市,被誉为黄金之都、黄河明珠、文化圣地、天鹅之城。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我市出台“1+8”人才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18年首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52个,实施创新创业项目40个,首批扶持资金在2018年12月份前全部拨付到位。为进一步深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人才项目的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对象。符合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若干意见(试行)》(三发〔2017〕21号)、《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三办〔2017〕49号)的有关条件和规定,从三门峡域外引进(含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


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对象。人才项目是指引进人才(团队)实施的项目。重点围绕黄金、铝工业、煤化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优质农产品开发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生态环保、文化创意、医疗卫生等行业。


引进需求详见《2019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需求汇总表》(附件1)《2019年三门峡市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需求汇总表》(附件2)《2019年三门峡市创新创业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3),表格需求以外的人才(团队)、人才项目也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团队)


申报类别。根据《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目录》和有关资格条件,分创新创业团队、创新人才、创业人才3个类型,按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4个层次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根据申报类型,填写《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4),并在申报书封面注明申报层次。提交身份、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二)创新创业项目


在申报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基础上,引进人才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以分以下三类进行申报。


1.产业化项目。包括在我市境内单独创办(或与我市实体企业联合创办)的法人实体产业化项目、依托已有实体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类产业化项目、尚无明确承接地或合作伙伴的产业化项目。


申报材料:填写《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5),提交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审计报告(没有的暂不提供)以及与申请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成果持有人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同时编制递交《项目计划书》(附件8)。


2.新型研发机构创建项目。主要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依法在我市辖区登记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有相对固定、相应层次的研发人员,有明确实质研发内容和项目,包括自建机构和合作共建机构。


申报材料:填写《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创建申报书》(附件6),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协议书、审计报告(前三项没有的暂不提供)、牵头人及主要研发人员身份证明书、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按顺序统一装订。同时编制递交《项目计划书》(附件8)。


3.科技合作项目。主要是指受聘于我市企事业单位,以我市现有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高新技术引进推广等合作研发项目。


申报材料:填写《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附件7),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合作协议、审计报告(没有的暂不提供)以及与申请项目有关的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等,按顺序统一装订。同时编制递交《项目计划书》(附件8)。


三、主要支持政策


1.资金扶持。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根据层次给予100—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助。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1亿元扶持资助。


2.薪酬激励。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可实行年薪制,3年内每年最高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实行灵活多样的协议工资形式,每月最高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3.场所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300平方米以上创新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需要生产性标准厂房和建设用地的,优先给予保证。


4.融资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由我市设立的创新创业基金给予股权投资扶持。担保机构提供最高500万元融资担保,补贴3年内融资利息。创办企业上市的给予100-200万元奖励。


5.平台建设。在我市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设立异地研发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


6.生活安居。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补助,并鼓励用人单位在此基础上另行增加安家补助。柔性引进人才在峡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住房或报销住宿费用。


7.荣誉激励。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奖,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三门峡市杰出贡献奖”,给予50万元奖励。


8.服务保障。市、县设立规模总额为1.4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设立10亿元创新创业发展基金;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贴心服务。全方位保障高层次人才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19年6月3日-6月30日。现场申报的,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受理地点进行申报。通过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受理地点邮箱,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会及时与申报人联系确认。


(二)受理地点


市本级与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同步开展受理工作。符合表格所列需求的人才(团队)、人才项目,经与需求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需求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对接后,向相应区域(市本级或县<市、区>)申报。汇总表所列需求以外,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团队)或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也可意向区域咨询申报。尚未确定合作伙伴或承接地的向市本级进行申报,市高层次服务中心负责对接。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市本级: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军分区西侧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邮编:472000联系人:秦雪 赵玉龙


联系电话:0398-2928877 0398-2928989电子邮箱:smxgccrc@163.com


义马市:三门峡市义马市科协(锦江国际9楼)


邮编:472300 联系人:莫晓甜 联系电话:0398-558623313525207291


电子邮箱:ymsgccrc@163.com


渑池县:人才项目受理点: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政府4楼413


邮编:472400 联系人:赵康 18639836228mcxkjj@163.com


人才(团队)受理点:三门峡市渑池县黄河路与桥东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公共就业与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郭泳利17839810317mcxrlzysc@163.com


湖滨区:三门峡市湖滨区教育体育局四楼高新科


邮编:472000 联系人:姚卫轻


联系电话:0398-2822788 电子邮箱 :hbqkjj@126.com


陕州区:三门峡市陕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陕州大道中段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302室)


邮编:472100联系人:贾新军 联系电话:0398-383681015139849920


电子邮箱:sxkjj2097@163.com


灵宝市:三门峡市灵宝市工信和科技局科技办(灵宝市文化活动中心科技馆5楼)


邮编:472500联系人:张振帝 联系电话:0398-886531015939872918


电子邮箱:lbskjj@163.com


卢氏县:三门峡市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一楼(信息开发服务中心105)


邮编:472200联系人:郭卢华 联系电话:0398-235288513193976917


电子邮箱:lsxkjj@163.com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人才(团队)受理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中段创业中心组织人社局(417房间)


邮编:472100联系人:高斯滕0398-2751635smxssfqrs@163.com


人才项目受理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中段创业中心科技局(323房间)


联系人:齐婧18739886171 smxgxqkj@126.com


经济开发区: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区委主楼1407)


邮编:472000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0398-228560018639888618


电子邮箱:smxkfq@163.com



(三)注意事项


1.实施项目的人才(团队),报送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4)、项目申报书(选择填写附件5、6、7)、《项目计划书》。不实施项目的人才(团队)只报送附件4及证明材料即可。申报材料竖向左侧装订或胶装,一式七份通过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报送至申报地点,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申报所在地邮箱。


2.现场报送纸质材料的,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证书(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合作协议、审计报告,以及与申请项目有关的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查新报告,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在材料受理人员核实附件中的相关复印件材料后,当场带回。邮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的,请不要邮寄原件,但需在专家评审前递交原件接受审核。


3.申报人要保证填报材料真实完整,表述要客观准确,没有证明材料支撑的,请不要填入相应表格。已受理的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暂时没有的证书、合同、协议、报告等,可暂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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