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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5-17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人员86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看护工作,热爱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原经三门峡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在岗或已辞职的看护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按照我市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必要时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报名情况调整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三门峡市文明路东段6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红底、蓝底均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一份(报名表、承诺书由报名者自行打印,准确填写,具体见附件1、附件2)。

报名者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身高、年龄、学历以及递交材料,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测评项目及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体能测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公共就业人才网、三门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行三门峡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每月19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全部由财政缴纳,共计1253元)。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食宿免费,每天另享有40元至80元不等的执勤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确定标准发放。

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三门峡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www.0398rc.cn/)、三门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若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398-3681141,0398-2883866。

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2021年).xls

附件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1年5月14日

三门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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