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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场)收费标准及依据

来源:三门峡市公共就业人才网-三门峡市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 时间:2020-08-05 浏览量:


一、事项名称:人事代理单位立户

收费标准:人事单位立户费150元/年

收费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河南省人才交流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219号)。

二、事项名称:人事代理个人立户(档案转出)

收费标准:人事代理(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

2005年12月以前:180元/年;

2006年1月-2008年10月:120元/年;

2008年11月-2014年12月:110元/年;

2015年1月-至今:50元/年。

收费依据:豫计收费〔2003〕1219号、豫政〔2008〕52号。

三、事项名称:个人代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

收费标准:转正定级免费,工资调整:45元/人/次。

收费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河南省人才交流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219号)。

四、事项名称:代办职称评审

收费标准:初级20元/人,中级40元/人,高级80元/人。

收费依据:豫计收费〔2003〕1219号

五、事项名称:单纯存档档案转出

收费标准:

2013年4月以前:5元/月;

2013年5月-2014年12月:3元/月;

2015年1月1日起不再收取

收费依据:

豫计收费〔2003〕1219号、豫政〔2008〕52号。


监督及投诉电话:0398—297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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