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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补充材料归档

来源: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2020-08-16 浏览量:

一、受理部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四、受理窗口:人才中心大厅3号窗口

五、实施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才【1996】9号)、《三门峡市人事局、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办文【2002】47号)。

六、办理条件:人事档案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

七、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八、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无

九、年审或年检:无

十、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工作及职务变动或劳动关系变更时,原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或人事变动材料;2.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德才表现材料;3.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形成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等; 4.经国家学历主管部门认证的各类学历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学位证明书、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复印件等);5.参加职称考试或评审(认定)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6.通过政府人社(人事)部门办理的聘用干部审批表、招收合同制工人备案(审批)表、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等;7.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如:干部任免表、出国人员政审表、聘用(劳动)合同书、辞职申请表、辞退审批文件、奖励或处分材料、婚育情况证明、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材料等;8.个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的变动情况;9、存档凭证或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1.持存档凭证或身份证原件和档案补充材料到我中心审核;2.补充材料符合归档条件的登记后归档。

十二、网上办理:(否)

十三、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四、受理地址: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

十五、联系电话:0398-2976861     监督电话:2976799

十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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