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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

来源: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 时间:2020-08-16 浏览量:

一、受理部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

四、受理窗口:人才中心大厅3号窗口

五、实施依据:1.中共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2.《关于流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7号)3.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才【1996】9号)、4.《三门峡市人事局、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办文【2002】47号)。

六、办理条件:

1、办理转正定级:档案随就业报到证转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工作见习期满一年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2、办理工资调整:存档人员档案工资,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记载;我中心仅对人事代理人员和连续工作经历的存档人员记载档案工资;对无人事代理和工作经历的存档人员,不负责记载档案工资。

七、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八、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无

九、年审或年检:无

十、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人事代理合同书;2、档案内有工作经历的存档人员,需提供历年年度考核或劳动合同等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1、持人事代理合同书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核定档案及相关材料,出具《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十二、网上办理:(否)

十三、承诺办理时限:个人的即时办结,人事代理立户单位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四、受理地址: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西一楼104室。)

十五、联系电话:0398-2976861   监督电话:2976799

十六、收费标准及依据:1、转正定级免费。2、工资调整:45元/人/次。收费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河南省人才交流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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