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代办毕业生户口
四、受理窗口:人才中心大厅3号窗口
五、实施依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教育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粮食厅《关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户粮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豫人〔1999〕31号);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豫公通〔2003〕244号)。
六、办理条件: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
七、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八、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无
九、年审或年检:无
十、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人事代理合同书;2、户口迁移证;3、公安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材料审核无误后移交公安机关户籍室审核办理。
十二、网上办理:否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以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为准。
十四、受理地址:三门峡市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十五、联系电话:2866039 监督电话:2976799
十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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