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代办职称评审
四、受理窗口:人才中心大厅3号窗口
五、实施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人〔1997〕18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豫人〔2004〕98号)及河南省职称晋升的相关文件。
六、办理条件: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符合河南省晋升职称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八、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九、年审或年检:无
十、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评审简表》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4、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后续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继续教育证书;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7、职称外语合格证;8、主要业绩材料;9、论文及著作。
十一、办理流程:材料齐全后现场受理;
十二、网上办理:否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以职称评审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
十四、受理地址: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
十五、联系电话:0398-2976861 监督电话:2976799
十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初级20元/人,中级40元/人,高级80元/人。
豫计收费〔2003〕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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