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中心存档或人事代理人员,持以下材料出具相关证明:
1、存档证明、未就业证明及无违法违纪证明:存档人员持身份证、经审核档案后办理;
2、人事代理证明:存档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
3、婚育、计生情况等证明:先由相关的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在原证明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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