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将本人档案由外地、外单位转入我中心保管,应持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开商调函:
一、持档案存放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存档凭证;
二、与央企、国有企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盖章的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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